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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1-05 15:20:19 来源:海南资讯网  繁体 复制  

  1月5日,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发布《关于金江翔奥商业街(棚户区改造工程)项目已售房源登记的提示公告》(以下简称公告),公告称,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提示金江翔奥商业街(棚户区改造工程)项目购房者,为了核实金江翔奥商业街(棚户区改造工程)项目真实的销售情况,请购买金江翔奥商业街(棚户区改造工程)项目房源并已支付购房款但尚未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的购房者(含企业、社会团体等)尽快携带(邮寄)购房相关凭证材料(付款凭证、认购书、身份证明等)到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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